| 新街社区地处沈家门街道闹市中心,现有住户2703户,人口7593人。暂住人口1200余人。辖区内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商业网点343家,号称渔都南京路,是普陀区城区的窗口社区,也是全国首批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之一。
近年来,社区围绕文明城市建设这一中心工作, 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在“以法为准,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工作思想指导下,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通过大力挖掘社区人力资源扩大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推进了社区“三个文明”建设,促进了社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实践证明,法律进社区活动给社区各项工作带来了活力,使新街社区各方面建设焕发出勃勃生机。现将我们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领导班子,形成工作机制
社区是城市发展中形成的居住集中、居民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联系相对密切,具有一定社会服务职能、并相对独立的区域。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份、社会活动方式、社会组织形式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城市管理体制也逐渐改变,社区的管理职能大大加强。通过深入调查,社区党委清醒认识到:社区管理尽管千头万绪,但依法办事是头等大事。因而我们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推进社区文明建设和打造“平安社区”的重要内容,把全面提高居民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办事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能力,作为始终追求的工作目标。在这一思想指导下,社区早在“三五”普法期间便发动社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全体居民共同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成立了以社区党委书记为组长、辖区内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社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下设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并由一名社区干部专职抓。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突出了“普法、自治、服务”三个主要环节,从而形成了组织有领导、工作有目标、落实有措施、监督有机制、考核有标准的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
二、创建普法阵地,发挥教育功能
为加大“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工作力度,我们不断创建普法阵地,努力营造良好的社区法制氛围。
1、发动社区居民,办好社区小报。2001年社区主办了面向社区居民的《法律和生活》小报,每两个月一期,每期2750份,做到每户居民一份,让社区居民不出家门就能了解有关的法律知识,因而受到了居民的欢迎和好评。2002年初,为进一步激发群众的学法用法的积极性,社区将《法律和生活》小报“编辑权”交给了居民,由居民自行收集素材、编排版面。同时我们还制订了投稿奖励制和编辑评比制,每年年终由社区居民大众评选。通过改革,小报内容更加贴近群众生活,鼓舞了居民参与编辑《法律和生活》小报的热情,激发了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2、开办社区法制学校,建立长效的教育机制和工作队伍。2002年,我们依靠社区社会力量开办了社区法制学校,成立了由区域内在职党员中公、检、法、司10名同志组成的普法教育讲师团,由社区学校的负责人安排整个社区年度和阶段性的法制宣传工作,由街道司法所给予经常性指导和帮助。三年来,社区法制学校做到了授课计划、内容、评估、考试“四落实”。几年来举办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知识讲座20多场次,为社区群众进一步知法、懂法、守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针对现阶段社会上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的现象,我们重点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和法制教育,制定了学生寒暑假普法教育计划,采取办少年军校、警校、法制板报、“法在我心中”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等多种载体,寓教于乐,让学生向学法复合型、用法实践型、守法素质型方向发展。
此外,社区抓住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报到、接纳、就业三个环节,我们利用社区法制学校这个阵地,开展了“新居民”法制教育“五个一”活动,即:发放一本《外来从业人员法律知识读本》、进行一次见面说法教育、集中一次岗前法律知识培训、每月一次随访法制教育、组织一次法律知识测试。通过开办法制讲座、介绍工作、有奖法律知识竞猜、送发宣传资料等长期的法制教育,使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感到社区的温暖和学法的重要性,提高了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违法犯罪现象逐年减少。这几年来,社区新居民也和其他居民一样,积极投身社区建设,出资出力做好社区的法制宣传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
3、成立辖区个体工商户治安自管会。在去年的一次民意恳谈会上,社区得知辖区内的店铺店主对夜间偷盗案较为担心的问题,居委通过深入调查,在广泛征求各网点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组织辖区内234家营业网点的业主召开专题会议,并借势引导网点业主成立了个体工商户治安自管会,筹备治安基金,雇佣四名人员组建了一支专职巡逻队,每天后半夜巡逻在沿街店面。治安自管会成立至今,辖区内234家营业网点无一被偷被盗。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社区治管委组织对个体工商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制讲座、守法经营大讨论等形式,让个体工商户更多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至今,社区内无一个体工商户有违法犯法行为,为打造“平安社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成立社区民事调解中心。群众中的民事纠纷调解是“法律进社区”工作的重头戏,为此社区成立了由调解信息员、调解小组、调解委组成的社区民事调解中心,共有成员270人,主要来自于社区中具有一定政治水平、理论修养、政策意识、法律知识的义工和具有一定威信的居民,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群众性依法治理网络。为依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我们不仅对调解员进行了专业知识的培训,还制订了重大民事调解听证制度,做到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切实使“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最终实现社区矛盾社区内解决,几年来社区调解中心共调处各类纠纷25件,有力地维护社区的稳定。
5、建立归正人员帮教网络。为使归正人员不重新犯罪,我们对辖区内12名归正人员建立了帮教组织,并把精力放在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上,通过不定期地上门进行座谈教育,听取他们的意见,交流思想状况等方法,让他们放下包袱,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不断增强他们的“免疫”能力。同时,着力解决他们的生活出路,从生活上,工作上给予帮助,收到了好的效果。几年来,所有的帮教对象,没有重新犯罪的记录,群众说,这归功于社区帮教小组长年辛勤“浇灌”的结果。
三、丰富宣传形式,树立“服务”理念
1、以社区法律义工队伍为基础,建立社区法律服务站,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随着社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更为迫切。尤其是社区有一部分弱势群体需要他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此,我们设立了以法律义工队伍为骨干的社区法律服务站。法律义工队伍的大多数成员来自政法机关,具有一定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功底。他们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帮助、代写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协办公证等。服务项目涉及婚姻家庭纠纷、赡养抚养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房屋拆迁装修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服务站设立后,有很多居民上门或写信来咨询有关的法律条款。如胡汝谦老干部,退休后,经常上门为社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在给社区老人上了一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后,第二天便有社区老人写信询问跟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事宜。区法院林惠君法官、老律师周善腾等同志是法律老义工了,他们经常抽出时间为居民无偿提供服务,居民们都说法律服务站、法律义工队伍的建立给他们真正带来了实惠。
2、积极开展“街头普法”和“文艺普法”活动。为更好地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我们借“三八”维权周、“5.29”计生服务日、“6.26”禁毒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开展“街头普法”活动,如开展法制画板巡展,上街向居民赠送法律小册子等。同时针对市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城市动迁、妇女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小学生心理咨询、升学政策、户籍政策、暂住证管理、法律援助、家政服务、税务知识等问题,邀请市直机关、劳动、工商、税务、公安、教育、动迁办、民政、妇联、团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到活动现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义务咨询。解答居民的热点、难点问题。
此外,我们还建立了一支20人法制宣传文艺队伍,开展“法律进千家”活动。这是一支以退休老人为骨干的文艺队,平时在社区居委会专门为其安排的文艺室内吹拉弹唱自娱自乐,需要时即用快板、越剧联唱、小合唱、小品等形式进小区开展法制文艺宣传。其中宣传员张继荣老人写的快板《说法》(公民自觉拥护法,学法懂法不违法。社会稳定靠执法,知法犯法重处罚…)在社区群众中已是耳熟能详。《胖四嫂说法》这一节目在去年“12.4”法律进社区广场文艺晚会中演出,受到了观众的极大欢迎,至今居民们还在津津乐道。法制宣传文艺队的老人们个个多才多艺,他们自编自演的节目让社区群众赞叹不已,不少家庭在他们带动下也投入社区文艺活动。据不完全统计,自2002年初到现在,我们共组织法制文艺晚会、大型签名活动、欢乐家庭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擂台赛等大型群众性活动11次。
由于树立法制宣传“服务”意识,法制宣传已成为社区群众生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同时由于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到位,满足了群众对法律的一般需求,因而居民们高兴地说:“法律进社区后,纠纷少了,烦心事少了,我们的生活更好、更有质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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