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受各界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是继《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之后,我国行政法制建设领域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极为重要的法律。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对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行为,提高环保行政执法能力,促进环保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具有重大意义。
一、贯彻《行政许可法》,对环保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
1、必须坚持依法行政。 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法制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又是法制文明的核心内容。行政许可法实施的目的是限制和规范行政许可权力,提高行政行政许可效率,实现服务行政,倡导责任政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环保部门作为政府行政机关,其行政行为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在管理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正当合法行使权力。
2、提高环保行政办事效率。 环保行政行为涉及许多行政审批,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确保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但同时又必须依据《行政许可法》遵循的便民原则,通过建立设定行政许可说明制度、书面申请制度、窗口式办公制度、期限制度、当场决定制度、对被许可人的举报监督制度等,强化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以及对行政许可人的监督责任,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从“行政审批”到“行政许可”,虽只有两字之差,却反映了政府在管理理念上的变化和突破。
3、加强行政许可权力的约束。 行政许可法也是约束政府权力的一部法律,其最基本的出发点就是防治腐败。环保部门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要加强权力监督,降低老百姓的办事成本,避免通过行政审批设关立卡,滥用权力。在实际工作中,要减少许可双方的见面机会,防止权钱交易或以权谋私的发生等。
二、贯彻《行政许可法》,努力提高环保行政执法能力
1、 建立和完善环保行政许可制度。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主体和程序、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作了全面规定,环保行政执法部门贯彻《行政许可法》,需要结合环保特点,
建立和完善与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相配套的制度。通过办证中心环保窗口建立环保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制度。
结合扩大环保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环保行政许可的公开透明制度。 在舟山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布办事指南,排污费收取标准等,对环保审批进行网上受理,
畅通环保政务公开的渠道。 建立审查、告知和听取意见,延长期限批准制度,对环保行政处罚实施听证制度。
坚持“谁许可谁负责”原则, 实施行政许可的责任追究制度, 将环保行政许可纳入环保执法责任制,对过错者依法追究责任。建立环保行政许可廉政制度,将环保行政许可作为考核的重点内容,
对被许可人实行监督检查。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按法定程序实施环保行政行为,使环保行政行为体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精神。
2、明确 环保行政许可的主体及种类。 环保行政许可是指环保行政许可主体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从事与环保有关的特定活动。我国环境保护实行的是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行政管理体制。环保行政许可的主体大体可分为四种:第一种是各级环保部门;第二种是依法对相关方面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第三种是对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第四种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行政许可所涉的事项可将环保行政许可分为
4类17种。普通许可类:主要是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特定活动许可,如项目准入、排污许可、废物利用与处置和核设施管理等。特许许可类:主要是对资源开发利用的许可,包括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采、林木采伐、草原开垦、荒坡地开垦、取水等许可。资格资质认可:主要是为环保领域提供公共服务所需专业技能和条件的资格资质认可,包括环评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资质、放射性污染防治资质等。核准事项:主要是对污染防治设施经过监测进行审定的事项。
从我市目前情况看,通过环保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对环保行政许可的设定比较明确。但在环保行政许可主体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我市各县 (区)的环境保护管理机关均是事业机构,并没有法律、法规的委托,既不具有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资格,更不具备行政许可的执法权力,但实际上又都必须履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的职能,这明显是与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相违背。因此,当前急需把各县(区)环境保护局由事业局改为行政局,以期与行政许可法的精神相一致。另外,到目前普陀区六横镇依然拥有普陀区环境保护局公章,行使环境保护管理职能,以致出现了普陀区环境保护局(1)号、(2)号公章,这极易引起行政管理的不协调,甚至混乱。对此问题急需明确行政执法主体。
3、 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行为。 环保行政行为依据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
6部环保法律、国务院发布的一系列环保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法定职权内行使环境保护管理职能。按照
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 AB岗工作制、否定报备制等,加强政务公开,加强监督检查。凡是环保行政许可申请,一律进办证中心的环保窗口办理,不能再到局机关来找办事人员拉关系,减少申请人与办事人员的联系,预防行政许可工作中腐败现象的发生。加强自上而下的执法检查,把是否依法设定行政许可、是否依法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是否依法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是否依法收取费用、是否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等内容重点检查。对办事人员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六条禁令”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责任。进一步提高行政办事人员的素质,严格培训上岗,及时选派一批政治素质好,懂法律、懂业务的骨干,充实环保机构队伍,使环保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4、合力推进环保行政许可实施。 环保行政许可是《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必须实施的,但在实施过程中,除环保部门自身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外,尚有许多外在因素需要通过合力加以克服。
一是需要树立新的环境行政理念。用新的行政理念代替旧的行政观点和意识,有依法行政的意识,将一切行政活动限定在环境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形成权力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形成协调的环保管理运行机制。以审批、联合审批和资质认可等类型的环保行政许可为重点,探索建立统一办理、联合办理和集中办理制度,建立环保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同合作、有机结合的机制。三是加大对环保行政许可的扶持力度。针对目前我市环保部门人员紧缺,环保投入不足,环保执法成本高等问题,加大对环保工作支持力度,以确保环保行政许可的顺利实施和提高行政效能。
总之,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是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方式的一次改变,使行政机关对社会、经济事务的管理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环保部门作为政府的一个管理机构,必须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力度,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努力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持续发展。
200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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