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4法制宣传日
舟山市市级“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四五”普法规划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是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和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根据今年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向全社会集中进行一次宪法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向社会展示三个五年普法的成就,宣传“三五”依法治市和“四五”普法规划,努力提高广大公民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观念和依法治国的观念,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开创“四五”普法新局面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二、今年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指导思想(见通知)。
  三、按照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形成声势的要求,确定我市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要内容为:
  1、11月下旬,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和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我市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联合发文,明确活动主题、目的、内容和要求。由市委宣传部召集各新闻单位,要求各媒体配合做好宣传日的宣传报道工作。
  2、12月4日舟山电视台《法制经纬》播出有关专题节目,内容包括领导访谈等。舟山日报刊登有关普法依法治理的典型材料。
  3、12月3日至9日,在定海区昌国路、人民路、解放路、环城路等主要马路悬挂有关宣传宪法和普法依法治理内容的过街横幅(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法制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府法制办公室各1条)
  4、组织部分法官、律师于12月4日在城区街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咨询现场悬挂横幅,并组织有关宪法和法律知识、“四五”普法规划、《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内容的有奖竞猜活动。
  5、12月底组织全市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宪法、WTO法律知识、婚姻法、国防教育法、舟山市“三五”依法治市和“四五”普法规划。
  6、协助省关工委、省监狱管理局、人民日报浙江新闻中心举办以省监狱管理局新艺术团为主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文艺演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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