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宣传部、人大办公室、司法局、法治办,市直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八二"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纪念日,又是第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近日,中宣部、司法部专门发出通知,确定"12·4"活动主题是"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根据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司法厅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开展纪念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纪念宪法颁布二十周年为契机,适应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促进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依法法治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活动形式与方法
纪念和宣传宪法活动的形式、内容与方法要力求创新。各县区、各部门要综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优势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纪念宣传活动,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要注重纪念和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对不同对象运用不同的纪念形式和宣传手段,如宣传窗、黑板报、横幅标语等,以增强纪念和宣传效果;要点面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法律咨询、模拟法庭、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等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时间安排
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门、人大办公室、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八二"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纪念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充分认识纪念和宣传活动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围绕"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主题,加强对纪念和宣传活动的领导,要在认真总结第一个法制宣传日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精心策划,制定出本县区和本部门的纪念宣传活动方案,并切实抓好落实。市直各单位也要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特点,认真制定活动计划,组织多种形式的纪念宣传活动。
各县区要将本次活动的方案和进展情况及时报市法治办。
附:舟山市市级纪念宣传活动安排
中共舟山市委宣传部 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舟山市依法治市和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二年十一月七日
舟山市市级纪念宣传活动安排
1、举行纪念“八二”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座谈会。
2、 法制研讨会。
3、 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
4、 在《舟山日报》、舟山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和《舟山人大》刊物、舟山人大网站上开辟纪念活动专栏,发表纪念文章。
5、 12月4日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法律咨询、黑板报联展、竞猜法制谜语、现场赠书等)。
6、 市属律师事务所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
7、 组织有千名学生参加的劳教人员“现身说法”演讲活动。
8、 参加全省宪法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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