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五”依法治市、“五五”普法教育专栏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钟达在全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8月21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是经市委同意召开的。会议之前,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市普法办的工作汇报,张家盟书记对“四五”依法治市“五五”普法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刚才,建明同志代表市普法办简要回顾了全市“三五”依法治市“四五”普法工作情况 , 具体部署了“四五”依法治市“五五”普法工作任务,我表示同意。同时,会上,还表彰了一批 “三五”依法治市“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县(区) 和市直单位代表也分别介绍了他们的好的经验和做法。会议开得很好,希望各地各部门回去后,认真传达贯彻这次会议精神, 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全面推进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三五” 依法治市“四五”普法开展以来 , 全市各地各 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 , 以“两转变、两提高”为目标 , 坚持服务大局与服务群众相结合、突出重点与拓展领域相结合、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实践相结合 , 扎实开展法 制宣传教育, 深入推进依法治市, 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 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为促 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成绩的取得, 离 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 离不开各级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与支持, 离不开广大普法工作者的辛勤努力 , 离不 开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在此, 我代表市委、市政府 ,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向重视、关心和支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级各部门, 表示衷心的感谢! 向长期奋战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意义
  今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在前不久召开的浙江省“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上,省委夏宝龙书记对我省今后五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于日前印发了《舟山市第四个五年依法治市和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精神上来,深刻认识开展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对于建设“法治舟山”、“平安舟山”,促进和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的重大意义。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的时期。良好的法律素质,正确的法治观念,对于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保证社会有序运转具有重要意义。只有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才能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的能力,才能提高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实现社会和谐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从我市情况来看,经过20年的普法教育,我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法律还没有真正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与遵守。主要表现在:违法犯罪现象仍然十分突出,犯罪率特别是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依法维权意识淡薄,缠访闹访、阻碍执法、群体性事件等现象在个别地方时有发生;少数领导干部学法与用法脱节,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仍然习惯于以简单的行政命令开展工作;一些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执法的随意性较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这些与法治建设不相符的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新一轮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认真加以克服和改正。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利于依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矛盾问题,对于建设“平安舟山”、“法治舟山”,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对于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因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和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完成新一轮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任务。
  二、牢牢把握新一轮普法依法治市的工作原则
  “四五”依法治市和“五五”普法期间,正值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机遇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做好新一轮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始终。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我们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实践,才能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确方向。在“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中,特别要对广大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确保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我市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我市的贯彻落实。
  二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从大局。推进新一轮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并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服务于保障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于“平安舟山”和“法治舟山”建设的顺利实施,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和谐进步。要以宪法为核心,大力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于法制教育的始终,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良好风尚。要积极宣传与公民权利义务、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能力、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要始终从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与拓展领域相结合,不断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要积极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融入机关、单位工作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维护法制尊严的良好氛围。在开展全民法制教育的同时,要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渔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全面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尤其是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小康社区创建活动,把法制教育向渔农村新社区延伸,向渔农民延伸,努力构建一个平安和谐的新渔农村。同时,要将普法教育延伸到民营企业主、个体经营者、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努力消除普法工作的“盲区”和“死角”,把普法教育覆盖到全社会。
  四是必须坚持德治法治并举,加强全体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治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感召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推进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中,必须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各地、各部门要在开展法制教育的同时,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引导群众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以实现公民法治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的同步提高。要结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宣传教育群众同切实服务群众结合起来,把加强教育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规范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约束和制止不文明行为,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
  五是必须坚持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实践相结合。要坚持普治并举,不断深化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积极探索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以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司法公正为重点,深入开展 “平安县(区)”、“平安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化星级 “民主法治社区(村)”创建活动;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目标,广泛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深化“严打”整治斗争,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提升“平安社区”、“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的质量。要以保障发展海洋经济为中心,以创建“平安海区”为载体,推进海上法治建设。要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
  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它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民参与,协调各方,整体推进。
  (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完善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级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估体系,纳入各地、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依法治理和法制教育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大对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力度。各单位领导要切实转变普法观念,形成并树立“普法教育,人人有责”的观念,要把本系统、本行业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部门法)的宣传教育,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同时,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各级普法主管部门的工作,形成统一规划部署,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推动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要落实普法依法治市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各部门和行业也应安排专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解决依法治市进程中装备不足、经费不足、人员不足的问题,形成科学合理的投入机制,保证执法工作正常有效的开展。
  (三)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和阵地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专兼职法制宣传队伍建设,挑选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热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充实各级普法讲师团队伍,要鼓励和引导法律从业者和离退休执法人员积极加入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制宣传工作网络。各地、各部门要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加大对普法联络员、信息员、普法讲师团、法律志愿者等专兼职法制宣传队伍的培训和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其政治与业务素质。要适应新形势和不同对象的特点,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使法律知识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要更加注重运用现代网络、大众传媒、法制文艺等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加强普法宣传的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制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普法工作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同志们,深化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全面建设“平安舟山”,“法治舟山”,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全面实开展“四五”依法治市和“五五”普法工作,为我市顺利实施“十一五”计划,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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