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被省司法厅授予“浙江省文明公证员”和“浙江省人民满意的法律服务工作者”,2000年被评为“浙江省十佳公证员”、舟山市“1999—2000年巾帼建功先进个人”,2001年又被评为“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02年被评为舟山市
“百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2003年被选为舟山市定海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她撰写的《办理涉台继承公证疑难问题之我见》的论文作为我省唯一被司法部录用文章到北京参加了海峡两岸公证学术与实务研讨会,荣获浙江省法学会1999—2000年度优秀论文二等奖。二十多年来,她热爱和忠诚于公证事业,勤奋工作,无私奉献,
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以其大胆的开拓精神,精湛的业务水平,过硬的办证质量,热忱的服务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姜萍同志为当事人尤其是港澳台胞及华侨,为我市朱家尖跨海大桥、大陆引水工程、岑港水库、大陆连岛工程等重点项目的招投标和移民安置办理了大量优质的公证服务,为舟山的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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